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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诉讼路,弱势群体权益受保护
原路口机械厂成立于1976年,是一家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黄州区路口镇人民政府在没有征得该厂全部职工的同意并未进行合法清算的情况下,将该厂与其他企业合并,同时又将合并后的企业对外出租,并收取全部租金。该项租金没有用于解决职工的困境,而是用于他途。2001年9月,何永东律师代理该厂的职工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险和退休的待遇,获得胜诉。但是由于政府不愿意也没有资金解决这些问题,这些职工又面临雪上加霜的局面。对该厂下岗职工及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没有任何合法待遇的难题,何永东律师非常同情,在经过一个月的研究后,决定为这些职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该厂周友清、杨少平等三十二名职工于2004年6月8日状告路口镇人民政府,要求镇政府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湖北四光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永东律师(现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主任)接受周友清等三十二名职工的倾诉和委托后,成立专项办案小组,深入调查研究,为该三十二名职工展开漫长的维权之路。这几年中,何永东律师蒙受了一些不白之冤,如有些人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说律师煽动职工闹事。但是何永东律师不为所动,坚持代理,不遗余力地投入到案件的调查研究当中。该案经过了一审审理,黄州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4日判决认为争议之厂房是全体路口农民所有,原告等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无权单独提起诉讼,驳回了原告等人的诉讼。当事人不服从判决,又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得知,所有的职工都没有办理养老保险,有的70多岁的人,生活都没有着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释法说理,为贫困的弱者争取合法的权益,也使镇政府明白了自己错误所在。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本身取得了共识,经过了半年时间的沟通与磋商,案件在历经五年之后,于2006年12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终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以保护。为表示感谢,原路口机械厂三十二名职工送来锦旗一面,以表彰何永东律师为他们的权益维护所做出的努力,使他们老有所养。此案在2006年底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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